装修合同一定要标明主材品牌及型号,具体如下:
(三)在合同中必须注明使用的装饰材料的具体品牌、规格及型号。
不一定要标明。一,如果装修材料是装修申请人(甲方)购买,装修公司(乙方)只负责施工,则装修合同不需要标明主材品牌和型号。
二,如果是乙方全包,则装修合同必须标明主材品牌和型号。
不合法。
明确结论:甲方指定材料品牌不合法。
解释原因:在建筑工程中,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的规定,建筑材料应该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实施单位不得指定品牌或商标。
因此,甲方指定材料品牌是违反法规的行为。
内容延伸:合法的做法应该是按照标准选定建筑材料,保证质量和安全,同时也可以进行市场竞争,提高建筑材料的质量和性价比。
不合法
如果没有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表明指定材料品牌,实际履行过程中发包人再要求指定品牌,施工单位是有权拒绝的。本来承包人在投标时就考虑到所选择材料的价格因素,并在此基础上进行投标报价,这是承包人可以盈利的地方。所以如果履行过程中发包人指定品牌,这对承包人来说是非常不利的,因此除非发承包方达成一致意见,否则施工单位有权拒绝购买发包人指定的材料品牌。
合法。
甲方指定材料品牌当然是合法。
甲方对材料的品牌作出指定,是合法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二十五条 按照合同约定,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由工程承包单位***购。
甲方指定材料品牌是合法的,但是承包方也有权拒绝使用甲方指的的供应商。
甲方可以指定材料的品牌和标准,由承保单位按要求自行***购,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当甲方指定供应商的时候,若是由于供应商供应的材料不合格或者供应材料不及时造成的损失,承保单位不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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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到方方面面,从设计风格,图纸,尺寸,材料规格,花色,质地,施工工艺,等许多方面。
别的装修公司怎么操作我不去讨论,我在这里分享一下我们得意木坊的操作流程。
我们在跟客户充分沟通达成共识后,我们会有一份合同,这个合同是地方***规范的格式化合同。合同主要是装修工期,工程造价,项目内容,付款方式。合同外,我们还会有一份附件,也就是附加合同,包括设计图册,还有一份详细的清单,上面很清楚地分类标明了哪个工种哪个部位所需的材料品牌,数量,尺寸,规格,花色,价格,施工工艺,工序,施工价格,以及该小项的预算。一目了然,让双方都清清楚楚。
签订装修合同前,要清楚的知道自己装出来的风格,效果,所需材料,所做的项目,还有哪些隐藏的项目,后期有没有增项,增项的费用。
还有一点,许多装修公司不是闭口合同,许多地方往往回超出预算,要注意最后决算总额,作为业主心里万有底。
合同范围内,项目有增减,相应的预算也会变动。
结束语:装修过程中往往会有许多想不到的地方,许多设计师为了接单,往往会"忘掉"几个项目,后期作为增项,而增项又没有合同约定,导致后期费用大涨,远超预算,许多业主无法接受,产生纠纷。这是需要注意的。好了,分享到这里,有不清楚的大家可以关注我,一起探讨,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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