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承接家庭装修业务的装饰公司须具备施工设计资质以及工商备案合同等条件。而且,为了加强行业管理,建设部从2000年以来颁布了一系列关于室内装修的国家规范。这里就不必一一赘述,仅提纲挈领,介绍主要国家规范内容:
住建部2001年颁布实施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210-2001)。此规范对室内住宅装饰装修涉及墙面、地面、门窗、电气、涂饰、防水、防火、质保等方方面面作详细的规定。
2013年住建部颁布《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JGJ/T304-2013)。
该规范包括地层工程、吊顶工程、防水工程、门窗工程、墙面工程、地面工程、卫浴工程、厨房工程、涂饰工程、电气工程、***暖工程、通风工程、污染控制、质量验收等二十章节,涵盖了室内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范围,将土建验收、分项抽检的传统验收办法改为分户(套)的单元验收办法。
2018年住建部颁布实施《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50210-2018), 对装修质量提出更加苛刻要求,明确规定第3-1-4,6-1-1,11-1-12条为强制性条款,必须严格执行,并废止《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2015年住建部发布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设计规范》(JGJ367-2015),其中第3-4、3-7条必须强制执行。此规范覆盖了图纸符号、规格、标注、比例、图表、顺序、标准以及注意事项等。
2002年住建部颁布实施《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以加强管理,保证施工质量。其中,明令禁止未有设计资质单位的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还强调施工应降低施工噪音,减少环境污染。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要分别从三个方面来进行验收,分别为设计、材料和施工来进行标准制定:
对于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来说,设计是必不可少的,在建造之前要进行设计,并且需要根据设计意向制作相应的设计图纸;在建筑装饰装修的设计理念中,要符合当今的城市的规划,注意防火、环保节约***等问题,并且要***的可重复利用;
在建筑装饰装修的过程中,承包单位要对建筑物进行相应的考察和检测,同时设计的深度要满足设计的施工要求;
在装饰装修过程中如涉及到主体以及承重结构的变动的时候,需在施工以前委托给原设计单位或者其他相应的有资历的单位进行设计并提出设计改造方案,并进行相关的安全检测;
在设计过程中注意防火等相应的设计建造。
对于建造过程中的材料也是需要一定的要求,对于建造材料的品种、质量以及规格需要一定的标准,要严格遵守国家的规定标准,不能使用非法或已经被淘汰的制作材料;
建造所用材料的性能要符合现如今国家的规定,其材料应符合现今有害物质的规定标准;
在建筑装饰装修材料运用前要对其进行批次检验,利用抽查随机取样等方式进行检验,满足其分配的均匀性以及代表性,严格进行检验,当产品检验不合格时,要相应的扩大其抽样调查范围,重新验收;对于材料的运输保存也需要一定的防护,防止材料的损坏以及浪费,变质发生污染等,并且需要对其进行防火等的处理防止其损失。
在装修装饰完成前,施工单位需要对其建造的施工工艺进行严格的把控,进行施工质量的监督和审查;
施工人员在上岗前需要进行严格的施工培训,且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改设计的数据方案等,要严格遵守设计方案的标准进行设计施工;无论室内外建筑装饰装修要严格遵守设计要求以及规定,满足施工工艺的要求,严格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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