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办公用房面积标准:
一级办公用房,每人平均建筑面积为26-30平方米,使用面积为16-19平方米。
二级办公用房,每人平均建筑面积为20-24平方米,使用面积为12-15平方米。
三级办公用房,每人平均建筑面积为16-18平方米,使用面积为10-12平方米。
寒冷地区办公用房、高层建筑办公用房的人均面积指标可采用使用面积指标控制。
江苏省办公用房面积标准是根据《江苏省办公用房面积标准》(苏政办发〔2016〕38号)制定的。根据该标准,江苏省各级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等单位的办公用房面积标准如下:
行政办公用房面积标准
一般办公室:每人不少于8平方米;
会议室:每人不少于1.5平方米;
接待室:每人不少于3平方米;
办公室走廊:每人不少于1平方米。
专业技术办公用房面积标准
研究室、实验室:每人不少于15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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